第一章 圣洁是为你而设
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——罗马书 6:14
清晨,科罗拉多州空气清新宁静,电话铃却突然响起,打破了美好的早晨。电话那头是一个极难相处的人,似乎上帝特别安排他们在地上,为了考验祂儿女的恩典和耐心。
那天他格外傲慢、急躁、专横。挂掉电话后,我内心充满了愤怒、怨恨,甚至也许还有仇恨。我披上外套,走到寒冷的空气中,试图重新冷静下来。早上在“灵修时间”里努力营造出来的宁静心境,被撕得粉碎,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喷发边缘的情绪火山。
当情绪逐渐冷却,怒气变成了彻底的沮丧。早上才八点半,我的一天却已毁掉。不只是沮丧,我也困惑。两个小时之前,我还读到保罗坚定的宣告:“因为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但这句听起来多么令人鼓舞的胜利应许,并未在我身上实现。我正处在怒气和怨恨的牢笼中。我问自己:“圣经真的对现实生活有答案吗?”我内心真诚地渴望过一个顺服、圣洁的生活;然而我却因一个电话而彻底失败。
也许你对这种经历也不陌生。虽然情境可能不同,但你的反应可能类似。也许你的问题是对孩子发火,或是在工作中情绪爆发,或是一个你戒不掉的不道德习惯,又或是那些每天缠绕你的“容易缠累你的罪”。无论你所面对的罪是什么,圣经确实为你提供了答案。你有盼望。我和你都可以行在对神话语的顺服之中,过一个圣洁的生活。事实上,正如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的,神期望每一个基督徒都过一个圣洁的生活。但圣洁不仅是被期望的,它更是每个基督徒应许中的产业。
保罗的宣告是真的。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。
圣洁这个概念,在当代人看来可能显得有些过时。对有些人来说,“圣洁”这个词让人联想到绑起的头发、长裙和黑丝袜;对另一些人来说,它代表一种令人厌恶的“道貌岸然”态度。然而,圣洁是彻底符合圣经的概念。“圣洁”一词在圣经中以不同形式出现了六百多次。其中一本书——《利未记》几乎整本都在谈论圣洁,而圣洁的观念也贯穿了整本圣经的经文。更重要的是,神清楚地命令我们要圣洁(参见利未记 11:44)。
但关于“如何成为圣洁”的观念却存在许多错误。在一些圈子中,圣洁等同于一连串的具体禁令,通常涉及抽烟、喝酒、跳舞等行为。这些禁令的内容因不同群体而异。当我们将圣洁看作这种方式时,我们很容易变得像法利赛人,他们列出无数琐碎的“该做”与“不该做”,并抱有自义的态度。对另一些人来说,圣洁意味着某种特定的穿着或举止风格。还有些人认为圣洁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完美状态,这种想法导致人们陷入自我欺骗,或在对罪的挣扎中深感灰心。
这些观念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道理,但都偏离了真正的圣洁概念。圣洁就是在道德上无可指责。它意味着与罪分离,因此归属于神。这个词的意思是“分别归神,并活出与这种分别相称的行为”。
或许理解圣洁最好的方法,就是看看新约的作者们如何使用这个词。在帖撒罗尼迦前书 4:3-7 中,保罗把“圣洁”与淫乱和污秽的生活相对照。彼得则把它与我们未信主时所随从的私欲做对比(彼得前书 1:14-16)。约翰在启示录 22:11 中则把圣洁之人与作恶、污秽的人区分开来。因此,过圣洁生活就是活出符合圣经道德教导的生活,与世界的罪恶方式形成对比。它是一种生活,表现为“脱去旧人”(因私欲而败坏),并“穿上新人”(照着神的形象,在真理中活出公义和圣洁)(以弗所书 4:22、24)。
如果圣洁对基督徒的生活如此基础,为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却常常活不出来?为何这么多基督徒在对付罪的问题上总是失败?为何耶稣基督的教会往往看起来更像世界,而不像神?
答案虽然复杂,但可以归纳为三类基本问题。
第一,我们对罪的态度更多是以自我为中心,而不是以神为中心。我们更关心自己是否“胜过”了罪,而不是我们是否得罪了神的心。我们不能容忍自己在罪上的失败,是因为我们渴望成功,而不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罪冒犯了神。
W.S. Plumer 说:“除非我们看到罪是针对神的,我们永远不会真正认清罪的本质……从这个意义上说,所有的罪都是针对神的:是祂的律法被违背,是祂的权柄被藐视,是祂的治理被拒绝……法老、巴兰、扫罗和犹大都说过:‘我有罪了’,但浪子说:‘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’,大卫也说:‘我得罪了你,唯独得罪了你。’”
神要我们行在“顺服”中,而不是“胜利”中。顺服是以神为中心,胜利是以自我为中心。这看起来像是在字面上做文章,但在我们许多对罪的挣扎背后,确实存在这种微妙却关键的自我中心态度。除非我们面对并处理这种态度,我们就无法持续地行在圣洁中。
这并不是说神不愿我们得胜,而是强调得胜是顺服的结果。当我们专注于过一个顺服、圣洁的生活时,我们自然会经历战胜罪的喜乐。
第二,我们误解了“凭信心而活”的含义(加拉太书 2:20),以为我们在圣洁上的努力就是靠肉体。有时候我们甚至暗示,任何人的努力都是“属肉体的”。
十九世纪英国利物浦的主教 J.C. Ryle 这样提醒我们:“像许多人那样毫无保留地宣称,得救之后的圣洁完全是出于信心,而不需要任何个人努力,这种说法真的合适吗?真的符合圣经的比例吗?我对此表示怀疑。没有一个受良好教导的基督徒会否认,信心是所有圣洁的根源……但圣经确实教导我们,在追求圣洁的过程中,基督徒既需要信心,也需要付出努力。”
我们必须面对这个事实:我们对自己的圣洁生活负有责任。有一主日,牧师在讲道中这样说:“如果你真的愿意,你就能戒掉那个控制你的坏习惯。”因为他谈的是我不挣扎的问题,我心里很快就同意了。但圣灵在我心中说:“你若愿意,也可以戒除那些困扰你自己的罪习惯,只要你愿意承担责任。”那次领受,成了我追求圣洁的关键转捩点。
第三,我们对某些罪不够认真。我们在心里把罪分类:有些不可接受,有些可以容忍一点。
一个例子就发生在本书即将完成的时候。我们当时暂时使用一间拖车做办公室,因为新办公室施工延迟。但因为这块土地不允许设拖车,我们必须定期申请临时许可。最后一个许可过期时,新办公室刚建好,但我们还没有时间搬迁。
在讨论会上,有人问:“如果我们再用几天,会有什么影响?”拖车躲在山后,没人会看到;而且法律只要求我们搬出人,不要求立即移动拖车。那么拖几天真的有关系吗?坚持照规矩办事,会不会太“死板”?
但圣经说:“毁坏葡萄园的是小狐狸”(雅歌 2:15)。我们若在小事上妥协,就容易在大事上跌倒。谁敢说,对法律的轻忽,在神眼中就不是罪?
Andrew Bonar 评论旧约那些琐碎的饮食条例时说:
“衡量顺服的标准,不在事情的重要性,而在于那位颁布命令者的尊严……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些微小的律例无关紧要。但其实,这跟伊甸园那棵树的试炼是一样的。问题在于:神是否值得我们在一切事上顺服?祂是否是一位圣洁的律法颁布者?我们这些受造之物,是否应当毫无保留地顺从祂的旨意?”
我们是否愿意称罪为“罪”,不是因为它大或小,而是因为神的律法禁止它?如果我们要活出圣洁,就不能在心中把罪分类。神不会容许我们带着这种态度过生活。
这三个问题将在本书接下来的章节中更详细地讨论。但在我们继续前进之前,请花些时间在你心里认真处理这几个问题:
你愿意开始把罪看作是得罪圣洁的神,而不仅仅是自己个人的失败吗? 你愿意为自己的罪负起责任,并依靠神的恩典与能力来对付它吗? 你愿意在所有生活领域中顺服神,不管那件事看起来有多微不足道吗?
接下来,我们将先来思想神的圣洁。圣洁的根源不是我们,而是神。唯有当我们看见祂的圣洁,看见祂绝对的纯洁,以及祂对罪的恨恶,我们才会被罪的可怕所震撼。而被这震撼抓住,正是我们追求圣洁的第一步。